更新時間:2009/04/24
培訓運動選手,教部增聘250名學校運動教練
台灣教育部
協助高中職以下學校體育班培訓運動選手,教育部編列1億元2千多萬元,提供全國475所中等以下設有體育班的學校,增聘250名專任運動教練,聘用時間為一年,月薪3萬8千多元,為鼓勵縣市政府將優秀的約聘運動教練轉為正式編制人員,教育部也提出三年的獎勵配套措施。
配合「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」,教育部將提供全國各直轄縣市、縣市政府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,共250個專任運動教練名額,只要是領有行政院體委會核發教練證的運動教練都可參加,4月25號的甄試,通過者將可協助全國高級中等以下設有體育班學校,推動學校體育發展工作。教育部體育司司長王俊權表示,這250個名額是依照各縣市體育班比例進行分配,原則是每兩個體育班,配置一位運動教練,雖然是一年的短期聘用,但教育部有獎勵配套措施,將提供三年經費補助各縣市體育訓練費、選手營養費等,鼓勵各縣市政府將運動教練轉為正式編制人員。
教育部表示,各縣市對於專任運動教練將訂定成績考核辦法,鼓勵各縣市政府把優秀的運動教練留下來,納入學校正式編制,希望透過運動教練讓各級學校對於運動選手人才培訓做好銜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