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時間:2009/05/31
各省、直轄市、自治區體育局及高爾夫球協會:
為做好2009年全國高爾夫球團體賽註冊與交流工作,經研究,將《2009年全國高爾夫球團體賽運動員註冊與交流時間安排》通知如下:
一、2009年全國高爾夫球團體賽運動員註冊與交流按《全國高爾夫球運動員註冊與交流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執行。
二、2009年全國高爾夫球團體賽運動員註冊與交流日程安排如下:
(一)註冊期:2009年6月10日―7月20日
(二)公佈運動員名單:2009年7月29日前
(三)公示期:
三、註冊時須提交《辦法》中規定的各項材料並將原件寄回中國高爾夫球協會。
四、收費。
註冊時,每名運動員收取人民幣20元註冊費,並開具收費證明。
五、符合註冊與交流規定的,發給註冊證。